廣西注冊會計師協會桂會協[2008]24號 2008年6月6日頒布 廣西天華編輯
各會計師事務所:
為紀念改革開放30周年,貫徹落實《會計法》、《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表彰辦法》(財會[2007]7號)以及《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總工會關于開展全區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桂財會[2008]30號)精神,切實做好行業的推薦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事務所應嚴格按照桂財會[2008]30號文件規定的評選條件、評選程序推薦本所符合條件的人員。
二、各事務所選出的候選人必須按要求填寫《全區先進會計工作者候選人推薦表》,并附上相應的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必須以書面和電子版兩種方式報送。
三、各事務所候選人材料于7月10日前報區注協辦公室,由區注協根據文件規定的評選條件和各位候選人的申報材料最后選出5名候選人統一報區財政廳參加全區的評選。
四、具體的評選條件、評選程序及相關表格的下載,可登陸廣西財政廳網站(www.gxcz.gov.cn)或廣西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www.gxicpa.com)查閱桂財會[2008]30號通知。
廣西注協
二○○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