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07年3月7日 廣西天華編輯
記者6日獲悉,財政部近日就《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基本規范》和17項具體規范(征求意見稿)向地方財政部門和中央直屬管理企業等征求意見,此舉意味著中國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據了解,2006年7月15日,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成立了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此次對外征求意見的規范就是根據委員會的工作計劃草擬的。
財政部在企業內部控制規范起草說明中表示,安然、世通等財務舞弊和會計造假案件的發生,嚴重沖擊了美國乃至國際資本市場的正常秩序。研究結果表明,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是導致企業經營失敗并最終鋌而走險、欺騙投資者和社會公眾的重要原因。
中國于1999年修訂的《會計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對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提出原則要求,財政部隨即連續制定發布了《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等7項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審計署、國資委、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以及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等也從不同角度對加強內部控制提出明確要求。
然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企業環境的變化,單純依賴會計控制已難以應對企業面對的市場風險,會計控制必須向風險控制發展;同時,各部門之間的內控要求也有待于進一步協調,以便為進行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和外部評價提供統一標準。
規范在倡導有條件的企業根據市場自由競爭的需要建立全面內部控制和全面風險管理的同時,提出對有義務對外提供財務報告的企業,至少須確保財務報告的真實可靠,并著重就影響財務報告真實可靠的重要業務與事項進行了規范,引導企業建立健全以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為核心的內控機制。
財政部表示,中國企業內部控制制度體系的基本目標,即通過三到五年的努力,基本建立一套以防范風險和控制舞弊為中心、以控制標準和評價標準為主體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以及以監管部門為主導、各單位具體實施為基礎、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咨詢服務為支撐、政府監管和社會評價相結合的內部控制實施體系。
企業內部控制標準體系主要包括基本規范、具體規范和應用指南。基本規范規定內部控制的基本目標、基本要素、基本原則和總體要求,是制定具體規范和應用指南的基本依據,在內控標準體系中起統馭作用。具體規范涉及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其他方面的具體控制。設計主要以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為主線,初步擬定為26項。其中,17項已起草完成并對外公開征求意見;9項正在抓緊研究起草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