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會計視野 2011年2月12日 廣西天華編輯
近日,國資委產權管理局發布《關于做好2010年度地方企業國有產權登記數據匯總及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對2010年度地方企業國有產權登記數據匯總及年度檢查工作做出具體安排。
文件規定,凡在2010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企業法人資格的所出資企業及其各級子企業,均屬于產權登記數據匯總及年度檢查范圍。
國資委要求各省級國資監管機構于2011年2月28日前向國務院國資委報送本級及區域內市縣級國資監管機構所出資企業產權登記匯總數據及分析報告;5月31日前完成對所出資企業產權登記工作的年度檢查,并匯總區域內市縣級國資監管機構產權登記年度檢查報告,形成省級匯總年度檢查報告上報國務院國資委。
文件指出,產權登記年度檢查的方法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企業自查、互查以及國資監管機構抽查等多種形式進行,有條件的可聘請中介機構參與年度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