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會計視野 2009年9月10日 廣西天華編輯
為響應二十國集團(G20)關于建立全球統一的高質量會計準則的倡議,推進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持續全面趨同,財政部近日下發了《關于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全面趨同路線圖征求意見的函》(財會函[2009]26號),該文件是財政部在對當前國際形勢和主要國家會計國際趨同情況進行分析研究的基礎上,起草的《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全面趨同路線圖(征求意見稿)》。財政部要求各有關部門和地區的單位、企業、會計師事務所、高等學校等進行研討并提出修改意見,并于2009年11月30日前以書面意見反饋至財政部會計司。
征求意見稿說,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已實現趨同,并在上市公司有效實施,在會計準則方面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持續全面趨同。對于IASB提出的修改計劃,中國將積極參與。
中國支持IASB簡化《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IAS 39)的修改,7月14日發布的第一階段征求意見稿《金融工具的分類和計量》,將金融工具劃分為以攤余成本和公允價值計量兩大類的方案基本可行,但如果擴大公允價值計量的范圍,中國作為新興市場經濟國家表示擔憂。中國認為,具有基本的貸款特征并以合同收益為基礎管理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采用攤余成本計量能夠提供更具決策有用性的信息。
此外,中國贊同在財務報表中引入其他綜合收益,但不宜大幅度改革現有財務報表的內部結構和列報項目。因為現有的財務報表列報結構和項目在實務中應用良好,似無必要進行較大的結構性調整,如果對報表列報作出重大修改,法律上也存在某些障礙。
IASB計劃在2011年完成對金融工具、收入、財務報表列報等重大項目的修改,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現持續全面趨同的完成時間也確定為2011年。財政部計劃2010年啟動準則體系的修訂工作,力爭2011年完成,2012年起在所有大中型企業實施。修訂后的中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仍由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和指南三部分構成。基本準則保持不變,具體準則將會調整補充。現行的準則應用指南屬于具體準則的組成部分,將與相關具體準則融為一體。《企業會計準則講解》將更名為指南,并調整和補充相應的內容和釋例,以便企業更好地理解和執行持續全面趨同后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2011年之后,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都將進入相對穩定時期,實務中如果出現新的交易或事項,將通過持續全面趨同機制加以解決。
金融工具、收入、財務報表列報等重大項目的修改,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現持續全面趨同的完成時間也確定為2011年。財政部計劃2010年啟動準則體系的修訂工作,力爭2011年完成,2012年起在所有大中型企業實施。修訂后的中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仍由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和指南三部分構成。基本準則保持不變,具體準則將會調整補充。現行的準則應用指南屬于具體準則的組成部分,將與相關具體準則融為一體。《企業會計準則講解》將更名為指南,并調整和補充相應的內容和釋例,以便企業更好地理解和執行持續全面趨同后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2011年之后,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都將進入相對穩定時期,實務中如果出現新的交易或事項,將通過持續全面趨同機制加以解決。